发布单位: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研究员-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教研员-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高校教师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高校教师岗(博士)-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其他支撑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辅导员-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临床科研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师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医技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药师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务医辅人员-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中职公共课教师-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中职专业课教师-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科研岗-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
工作地点:荆州
职位数量:17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19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
公告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条件及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共388个计划,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境)外QS排名前200名世界大学(2025年版)(附件1)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引进,可不受岗位招聘计划和用人单位空编限制,报考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研究同意,按实际情况使用事业编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则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引进对象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
(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荆州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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