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饶平县卫健系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2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
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15周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各年度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5.饶平县卫健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pwsrsg@126.com。
(1)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附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同一页);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到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并通知面试。
五、直接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医疗知识水平、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沟通应变能力。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直接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raop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通过考核合格招聘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上述医学类专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三)符合市县急需紧缺人才相关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待遇。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直接考核、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直接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自纳入编制管理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全职服务满5年,在饶平县卫生健康系统全职服务满8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我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调动。
(六)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联系电话:0768-2602091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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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raoping.gov.cn/zwgk/zfqzqd/gsgg/content/post_3821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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